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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瑞昌市16名“血水圣灵”邪教骨干获刑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左学松  日期:2017-12-13 8:28:59  浏览次数:

  2017年3月20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方胜林等16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依法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7年1月11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判处方胜林、刘细乐、方勋兵、刘娟、蔡雪英、钟春兰、王琴、朱维国、陈典员、付丽丽、李希林、叶烈平、罗冬根、郑长安、郑巧娟、廖孝锦等16人一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34名“血水圣灵”邪教组织成员参加非法聚会

  2015年8月,被告人方胜林及其弟弟被告人方勋兵(“血水圣灵”邪教组织九江地区的骨干分子),前往台湾参加“血水圣灵”的聚会活动。

  2015年9月28日,刘娟等人组织策划在瑞昌市武蛟乡大桥村石壁口自然村梁美君租住的一栋两层民房,组织“血水圣灵”邪教聚会活动,欢迎从台湾回来的邪教成员方胜林、方勋兵。一大早,方胜林、刘细乐、方勋兵、刘娟、蔡雪英、钟春兰、王琴、朱维国、陈典员、付丽丽、李希林、叶烈平、罗冬根、郑长安、郑巧娟、廖孝锦及其他“血水圣灵”邪教组织成员共计34人陆续到达聚会现场参加聚会。

  在刘娟的安排下,方胜林、方勋兵先后上台,分享参加台湾夏令会的心得和“血水圣灵”组织的最新消息。聚会现场的人分为三组,刘细乐、方勋兵、朱维国分别担任第一、二、三组的组长。蔡雪英上台带领大家做祷告、唱“血水圣灵”教会的歌曲,刘细乐、方勋兵、朱维国组织本组成员唱教会的歌曲进行评比,各参会教徒分享学习邪教资料的心得。

  当天中午,瑞昌市公安局民警接报,赶至聚会现场将此次聚会的34人当场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方胜林等骨干曾长期从事非法活动

  据查,方胜林、刘细乐先后参加2013年“血水圣灵”组织共青片冬令特会、2014年元旦感恩爱宴庆庆典聚会、江西北部同工会等“血水圣灵”邪教组织聚会活动,在聚会活动中,两人积极宣扬该邪教组织歪理邪说。方勋兵、刘娟、蔡雪英、付丽丽、李希林、叶烈平、罗冬根、郑长安长期经营摊点,并将获利上交给“血水圣灵”邪教组织。钟春兰听从方胜林的安排,长期为郑长安经营的摊点工作。

  另查明,方胜林、刘细乐、叶烈平、廖孝锦等骨干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近年来多次被当地依法刑拘。

  法院:16人行为已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2017年1月11日,瑞昌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开庭审理,法院认为方胜林等16人行为已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判处:1、被告人方胜林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2、被告人刘细乐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3、被告人方勋兵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4、被告人刘娟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5、被告人蔡雪英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4000元。6、被告人钟春兰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4000元。7、被告人王琴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4000元。8、被告人朱维国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9、被告人陈典员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10、被告人付丽丽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11、被告人李希林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12、被告人叶烈平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13、被告人罗冬根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4000元。14、被告人郑长安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4000元。15、被告人郑巧娟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16、被告人廖孝锦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撤销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2015)浔刑一初字第205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廖孝锦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中宣告的缓刑,与本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3000元。17、没收公安机关扣押的涉案违禁物品。

  相关链接: “血水圣灵”全称为“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又称“圣灵重建教会”或“全福音左坤使徒教会”,由左坤于1988年8月在台湾建立,系我国政府明令查禁取缔的邪教组织。“血水圣灵”邪教组织冒用基督教的名义,打着基督教的幌子,大搞教主崇拜,散布歪理邪说,宣扬“末世论”,蒙骗发展控制成员,建立了严密的组织体系,蛊惑信徒仇视社会,千方百计骗取钱财,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严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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