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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娟“消业”病死,曾试图溺死一小孩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罗云凯  日期:2018-1-9 9:05:02  浏览次数:

 

 

说起家住郴州市建行北街行政院内的陈丽娟,南塔街道办事处附近有的居民,可以依稀记得那个衣裳褴褛,蓬头垢面,神经错乱,游来荡去,时而高喊“升天了”,时而向路人吐痰,时而冲向路人的年轻女子。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是因为练“法轮功”练疯的。作为心理帮教人士,我曾去与其见面,前不久偶尔获悉她已经于20068月病死的消息。

陈丽娟本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孩子,人如其名,清秀可爱。其父陈忠翔为郴州市职中职员。母亲向槐香为郴州市建设银行职员,是一名“法轮功”痴迷人员。1997年下半年,生性内向、又很听话的陈丽娟,在痴迷“法轮功”的妈妈的劝说下,开始修炼法轮功,并很快沉迷其中。19997月中央下达取缔法轮功组织的通知后,她仍对“法轮功”歪理邪说抱有幻想,成天想着“圆满”、“开天目”、“飞升”。就是在长沙财经学院就读期间也没有放弃“修炼”。 2002年正月初二,她为了所谓的“救渡世人”,利用假期到北京弘法,被遣送回来。

在帮教中,她曾有与“法轮功”决裂的表现。但陈丽娟害怕李洪志的“法身”,继续沉迷于“法轮功”的修练,欲以全身心“学法”来证明自己的“忠心”。由于长期处于紧张、恐惧,加上痴迷“学法”无规律的生活,以致她神情恍惚,神经错乱,经常在其生活的环境内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沦为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在家,她经常随地大小便、打砸家具,甚至把父母看成“魔”,殴打父母时不断叫“魔”;在外,游来荡去,经常攻击路人。有一次,陈丽娟还差点害死一个年仅四岁的小孩。

那是二00三年五月五日上午十一点多钟,陈丽娟一个人在铁桥新村的沿江铁路大桥桥下附近游荡,迎面遇到来南塔办事处龙前井社区铁桥新村奶奶贺竞珠家玩的曹文杰(男,7岁多)、陈友玖(男,4岁多)表兄弟俩。陈丽娟着了魔似的将陈友玖抱住,企图将陈友玖扔进三米多深的沿江河内。小男孩陈友玖的拼命抱住沿江护栏喊叫求救,陈丽娟硬拉住陈的双脚把其翻进河内。见状,表哥曹文杰通立即知父亲曹阳。曹阳及时赶到才将陈友玖从河里救起,使四岁的陈友玖幸免一难。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区分局干警闻讯立即出警,将陈丽娟带回分局问讯。由于陈丽娟神志不清,问讯无果,只得到其家里了解情况。如今,《关于法轮功练习人员陈丽娟的情况反映》仍保留在苏仙区公安分局的案件档案里。

针对陈丽娟攻击性强的特点,南塔派出所将陈丽娟送往市精神病院,对其实施强制治疗,并责成其父母对其严加看管,可是效果不佳。由陈丽娟的妈妈痴迷“法轮功”,对女儿不但不管不顾,反而纵容女儿,认为女儿就要“升天圆满了”。陈丽娟的父亲面对如痴如狂“修炼”的妻子和女儿,也是心力交瘁,看管起来力不从心。所以,陈丽娟得以经常逃脱出来疯跑,给路人和居民带来了不安全因素。这期间,笔者应邀曾试图帮教挽救陈丽娟,可由于陈丽娟失去了表达、沟通能力,我们无功而返。

如今,听到的却是陈丽娟的死讯。据了解,陈丽娟的死是由于她常年累月修炼“法轮功”神经错乱,不讲卫生,营养不良,导致染病发高烧,母亲又相信“拒医拒药”邪说,硬把持不送女儿去医院,直到陈丽娟呼吸困难被强行送往医院,最终由于延误病情,无力回天。

如果陈丽娟还活着,今年才40多岁。这个年龄,因该是儿女绕膝、多么年轻的生命,多么美丽的韶华!然而,她的生命和韶华随着一贴纸钱和一缕缕香烟灰飞烟灭。她留给我们的,除了沉痛,还有沉思——“法轮功”到底让多少人在慢性“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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