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全社会大力倡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已成为中华儿女的共识和时代潮流。然而,在中华民族复兴的主旋律之外似乎有一种与之格格不入的杂音,它正成为中华民族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试图阻止民族复兴的步伐,这就是邪教。然而,我国现存的每一种邪教似乎都会傍着一个合法的宗教,对于一般信众和善良的民众都有很大的迷惑性和欺骗性,有许多邪教人员就是信“佛”、信“道”、信“基督”而误入邪教却还浑然不知。对于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离开宗教的知识是很难有说服力的。然而所有宗教又都有唯心和精神控制的成分,也不应全面肯定。那么如何运用宗教知识来服务于教育转化工作,就成为直接或间接从事教育转化工作的人士所不可回避的问题。笔者从事教育转化工作十余年,在对邪教人员的帮教过程中也大量穿插宗教方面的内容,如何才能使宗教在教育转化中发挥积极作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做起。
首先,客观认识宗教
提到宗教,目前普遍的定义为“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笔者认为,宗教在产生之初绝非是什么“文化现象”,似乎是人类社会由蛮荒向文明过渡时的必然产物,从世界几大宗教产生的时代及时代背景来看似乎也能印证这一点。众所周知的世界三大宗教——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它们无一例外都产生于一千多年前,它们的发源地在当时几乎没有系统国家概念,社会处于无政府的无序状态,强者更强,弱者遭殃,众生困惑于从何而来又将何往,“万古如长夜”。而此时人类的先贤们释迦牟尼、耶稣等基于他们当时对于世界的认知,以救世为目的创立了各自的宗教学说,为当时的社会稳定起到了很好作用,比如,信奉了佛教你就相信了“因果”,这样就是信徒不敢做坏事、恶事,相信了“六道轮回”、“人没有生死”就会消除或减轻对于死亡的恐惧;信奉了基督教你就相信了“上帝爱世人,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这就为众生的“不死”找到了“路径”;信奉了伊斯兰教你就相信了“复生日到来的时候,一切生命的灵魂都将复返于原始的肉体,奉安拉的命令而复活,并接受安拉最终的判决:行善的人将进入天堂,永享欢乐;作恶的人将被驱入地狱,永食恶果。”无疑宗教的产生和创立为特定时期社会的稳定和谐是正向能量。时间进入到二十一世纪,人类对于客观世界的认知能力已大为提高,千年前的许多未解之谜已有了科学的答案,生老病死是自然现象、是任何人也无法逃脱的规律已成人类的共识,国家及其完备的行政管理系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障,宗教在“治理”社会方面的功能已大为弱化乃至丧失。然而,宗教毕竟陪伴人类走过了相当长的岁月,它的有些观点对于个人成长和社会发展仍有积极意义,它的有些观点已成为人类传统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对于当今人类而言,把宗教看作一种文化现象应较为准确和客观,特别是在我国两千多年来各种宗教相继出现、并存,虽无一种宗教能主宰中华民族,但每种宗教,特别是佛教对中华文化都有或多或少的影响,同时也丰富了中华传统文化。客观认识宗教是宗教在教育转化中为我所用的前提,无限夸大或全面否定宗教在当今时代的积极意义都是错误的,将此错误带入到教育转化当中同样会使教转工作步入误区。
其次,明确宗教与邪教的区别
邪教打着宗教的幌子,披着宗教的外衣,它们更愿意与宗教混为一谈以蒙蔽善良之众、愚昧之人。毫无疑问,宗教与邪教绝非同类,它们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明确这些区别是宗教为教育转化所用的前提。宗教与邪教的区别点非多,不同的学者由于所站角度的不同其区别点不完全相同,笔者通过细细比较,结合自己的理解,最终认为无论如何划分但宗教与邪教的区别都不会外乎四个方面。
第一,创立的目的不同。宗教为社会和谐而产生,是社会的稳定剂。比如,佛教里的“四不”即“不做国贼、不谤国主、不漏国税、不犯国制”、因果、六道轮回,且不论它们是否是事物的本真,但若信之对于社会稳定一定有积极意义;而邪教则是教主为实现其目的的工具,李洪志利用“FLG”骗钱、吴泽衡利用“华藏宗门”骗色、赵维山利用“全能神”对抗政府,且钱色兼收。搜遍所有邪教,包括国内和国外无不将此目的体现得淋漓尽。
第二,信众的处世观不同。宗教从善,宗教对于信众的教化始终是从善出发,因而宗教信徒处世不忘“真诚清净平等正觉慈悲、看破放下自在随缘念佛”、“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与人为善,更提倡“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情怀,从善如流是宗教徒的自觉追求;邪教唯恶,邪教教主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常常会不择手段,坑蒙拐骗、编造邪说、精神控制是他们的惯用伎俩,而信徒们为了表示对教主的效忠,为了拉拢更多的信徒更是各显其能、无恶不作,国内外的邪教组织像全能神、门徒会、人民圣殿教、奥姆真理教、太阳圣殿教等等哪个不是罪恶累累,其中发生于2014 年的“5.28”招远血案也使中国人认清了邪教之恶。
第三,寿命的长短不同。宗教长寿越千年基于宗教创立时为社会和谐、社会稳定之目的,加之让信徒从善的处世观,宗教一般有较强生命力,它的消亡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像我们常说的儒、释、道,它们的寿命已两千年以上,而基督教、伊斯兰教,它们的年龄也过千岁;邪教短命一挥间,而同样基于邪教创立时就是教主为实现其目的工具,无论其“教义”多么的美言动听、冠冕堂皇、温良恭让,但都掩盖不了恶的本性,能骗人一时,骗不了一世,其结局不是夭折,便是早亡,东汉年间的“太平道”、明朝年间的“白莲教”以及清末兴起的、当今中国人还有印象的“一贯道”,哪一个逃脱了短命的结局。而在国外像臭名昭著的“天堂之门教”、“曼森家族”等邪教组织也都未得长寿。
第四,时代关系的不同。宗教与时俱进,宗教从不排斥人类文明的成果,相反还会与非信教民众共享认识进步、社会进步、科技进步的成果。比如,佛教之初,信徒主要关注的人“从哪里来?到何处去?”,而随着与社会的融入,逐渐也有了“人生百年如朝露活在当下,世间万象皆浮云乐住其中”做好“现在时”的人生态度。再比如,医学不发达的时代,佛教为了安抚世人曾讲“清净”、无杂念”就不会生病,也能祛病,而到了今天佛教绝不拒绝医学的成果,信徒们是既可进经堂,也可上医院;邪教逆时代潮流,“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这是当今人类的共识,而邪教却罔顾共识,尽行逆潮流之事。比如,医学水平的提高对于人类寿命的延长功不可没,而有些邪教组织却宣称“练功祛病”让信徒“拒医拒药”。再比如,基督教办医院已有上百年的历史,而披着基督外衣的“门徒会”却要求信徒们“祷告治病”,使得多少鲜活的生命成为了早死冤魂。
最后,勿忘宗教与邪教的共性
在有些从事教育转化的志愿者当中往往把宗教称之为正教,既然是正教似乎就应该全面肯定,有些在全面肯定宗教的同时,试图用宗教全面替代教转对象的邪教观念,岂不知这样是非常偏颇的。其偏颇主要是明确了宗教与邪教的区别后,忘记或者忽视宗教与邪教的联系和共性,对宗教给予了全面肯定,岂不知,如果完全肯定了宗教的“是”,就无法完全否定邪教的“非”。那么,如何理解宗教与邪教的共性或者联系呢?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第一,宗教与邪教都唯心。邪教是唯心的东西似乎不难理解,但说到宗教也是唯心的恐怕有些人就一时难以理解了。马克斯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物质的决定作用和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作用,不能等量齐观。物质和意识哪个第一性的问题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分水岭。用此观点来衡量,宗教中的“境由心转”、“凡所有相皆属虚妄”、“天人感应”、“因果”、“上帝创造一切”、“神主宰一切”等等,无不显示意识的能动作用远大于物质的决定作用及意识的第一性。因而,邪教唯心,宗教同样唯心。
第二,宗教与邪教都有精神控制的成分。众所周知,精神控制是邪教的基本特征之一,它是控制愚昧信徒和巩固邪教组织的最重要手段,直接表现为:“不信”的严重后果。而事实上宗教也有大量精神控制的内容,什么“天堂”、“地狱”、“西方极乐世界”、“六道轮回”以及宗教场所浓烈的“宗教场”和极富夸张的各种“神圣”的雕塑无不是在欲通过精神控制来达到对信众的肉体控制,在宗教创立之初这种控制更为明显。与邪教不同的是宗教精神控制的直接表现为:“信”的美好结果。另外,二者通过精神控制来达到对信徒肉体控制的目的不同,即宗教为善,邪教为恶。
第三,邪教都有宗教的影子。说到邪教首先会想到邪教的基本特征,而在对邪教特征的不同表述中无一例外都会有“冒用宗教”,且几乎都会把它作为邪教的第一个基本特征。邪教既然是冒用宗教,那么邪教一定少不了宗教的痕迹,事实也正是如此。比如,道教有“飞升”之说,而有的邪教也讲究“白日飞升”;佛教有“因果报应”,而有的邪教也什么“因果通三世”;基督教有“耶稣就是道成肉体的基督”、“ 耶稣是上帝的独生子化身成人”,而邪教门徒会也有“圣父从耶稣身上取走了基督的灵,放在了三赎的身上”等等,无不显出邪教与宗教联系,甚至有些邪教就是宗教的变异。这正是邪教的生存之道——背靠大树好乘凉,但岂不知宗教中的许多初始教义现在只是一种文化现象,宗教早已与时俱进了,而邪教教主还抱古不放,拘泥于古,为己所用,蒙骗信徒,这正是邪教之所以为邪教的又一原因。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是一项复杂工程,无疑宗教内容是这一工程中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材料。在教育转化中排斥宗教内容教育转化的结果会有相当大的缺陷,甚至难有结果,但若果对于宗教全面肯定,照搬照抄于教育转化中又会使教转对象从一个唯心主义误区进入到另一个唯心主义的误区。如何使宗教在教育转化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对宗教的客观认识以及宗教与邪教的区别、联系的简略分析,笔者认为应该是“择其善者而从之”,还是坚持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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