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邪教协会是民间群众团体,她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工作方法、活动方式等与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相比,有很大的不同,她有以下一些特点:
1、横向性。反邪教协会是跨行业、跨部门、跨系统建立起来的。她的成员不是按行业、部门和系统垂直联系和组合起来的,而是打破行业、部门和系统的围墙,在横向上联系和组合起来。因此反邪教协会的成员可以来自机关、学校、医院、工厂、商店、研究院所、部队等社会各方面。
2、综合性。反邪教协会不但成员来自社会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种职业,各种身份,人才济济,学科齐全,而且具有宣传教育、科学普及、学术研讨、对外交流、咨询、培训、维权、统战、联谊等众多功能。
3、群众性。广泛的群众性是反邪教协会的本性之一。团体组织的群众性、组织原则的群众性、工作对象的群众性、工作方法的群众性、活动方式的群众性等等,都鲜明地突出了群众团体与其他组织不同的特点。
4、开放性。反邪教协会是一个开放的组织。协会永远向社会、群众、世界敞开大门,只要有需要,协会可以和党、政、军、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的群众团体等社会组织建立联系和交流,也可以和世界各国及国际上的同类组织进行联系和交流,还可以共同举办一些活动。
5、松散性。反邪教协会的组织是松散的。协会虽有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但没有严密的层层机构;协会虽有章程,但没有全面的制度和纪律;协会虽有少量专职人员,但绝大多数成员各有各的单位,各有各的工作,各有各的任务,平时很少来往,互不牵涉。只有召开会议和举办活动时,大家才相聚。
以上是反邪教协会与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相比,所具有的特点。反邪教协会与同属于科协或社科联的其他学会(包括协会、研究会、促进会等)相比,又有以下一些特点:
1、政治的强烈性。通常的说法,我国学会的基本属性有三个:学术性、群众性、政治性。政治性是我国学会与国外学会的最大区别,因为我们的学会都在党领导之下,必须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而反邪教协会处于一场在意识形态领域和现实生活中同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思想观念和敌对势力争夺群众,争夺阵地,争夺政权的严重政治斗争之中,是党和政府在这场斗争中的一个工具,就必然比其他学会具有更强烈、更突出的政治性。反邪教协会的一切工作和活动都必须服从这场斗争的政治需要。这就是反邪教协会与其他学会最大的不同,也是反邪教协会特殊性的所在。
2、政策的细致性。反邪教斗争错综复杂,两类矛盾交织,正确执行政策就显得十分突出,十分重要。反邪教协会比任何一个学会都要注意政策问题,要深刻地理解,不折不扣地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规定和指示。进行各项工作和活动,必须谨慎细致,来不得半点马虎,否则会带来不良的影响和失误。
3、界别的广泛性。反邪教协会是科技界、社科界、司法界、新闻界、教育界、宗教界、卫生界、文艺界、体育界、工商界以及工青妇等社会各界反对邪教的代表和人士,集中反映了社会各界反对“法轮功”等一切邪教的决心和意志。她远远超出了科协及社科联所属学会在科技界和社科界的范围和影响。
4、学科的综合性。邪教问题涉及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科学问题、宗教问题、国际问题、经济问题、宣传问题、教育问题、司法问题、治安问题、医学问题、健身问题、家庭问题、信仰问题、价值观问题、人生观问题等等。种种问题的交汇,就需要众多学科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结合起来,去研讨去解决。这一点也是科协的任何一个学会所不能比拟的。
5、行动的一致性。反邪教协会内部可以畅所欲言,自由讨论,百家争鸣,但对外的行动必须保持一致,不能各行其是,不能违反集体的决定,这是斗争大局的需要,也是反邪教协会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中国科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书记处书记徐善衍同志在中国反邪教协会2002年年会上讲:“由于反邪教斗争的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因而坚持统一思想、统一政策、统一行动显得尤为重要。”
反邪教协会的以上特点,决定了她具有很多很大的和一些独特的作用,只要充分发挥,这些作用完全能够贡献于反对邪教的斗争。总结和展望,反邪教协会能展显以下各种作用:
(一)反邪教协会是广大民众反邪教的带头人。在反邪教的斗争中,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把广大群众动员和组织起来,行动起来,才能打好反对邪教的人民战争。反邪教协会产生于群众,扎根于群众,领头于群众,是民众反邪教的发动者、组织者和代表者,能够带领广大群众投入到反对“法轮功”等一切邪教的斗争中去,并斗争到底。
(二)反邪教协会是团结社会各界反邪教人士的同盟会。由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反邪教协会,集中反映了社会各个界别反对邪教的愿望和意志,是他们的代言人。在反对邪教的斗争中的必要时刻,协会可以联络各界人士,代表社会各界发表声明或采取行动,表明与党和政府站在一起,反对邪教的罪恶和关爱受邪教毒害人们的态度、决心和立场。
(三)反邪教协会是进行全民反邪教教育的宣传团。反邪教协会具有群体活动的本能,又有各方面的人才,开展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宣传工作和活动是协会拿手好戏。协会能够使用灵活机动的方法和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国家关于反对邪教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和措施,揭露邪教对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的危害,批判邪教组织制造事端、破坏安定、聚敛钱财、残害生命等种种罪恶,剖析邪教组织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反动本质,提高广大公众对邪教组织的警觉性和防范能力。
(四)反邪教协会是传播反邪教科学知识的科技馆。迷信是邪教的基础,科学是迷信的克星。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思维,传播科学知识,揭露形形色色的迷信和伪科学,提高广大公众的科学素质,使邪教反科学的歪理邪说无生长之地,这是清除邪教的重要一环。反邪教协会具有举办科学报告会、讲座、展览、文艺演出、出版反邪教的书籍、手册、宣传画的先天条件,就像一座内容丰富、体量庞大的科技馆,可以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的科普宣传教育。
(五)反邪教协会是反邪教理论研究的思想库。反邪教协会人才荟萃、知识密集,汇聚了众多学科和专业的学者、专家,以及各界的一些知名人士和许多优秀分子,他们智慧的奔流形成了思想的大海洋。通过学术交流、观点碰撞、课题研究、规律探讨,反邪教协会必定为反对邪教的工作和斗争,提供源源不断的理论结晶和思想指导。
(六)反邪教协会是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防范和治理邪教的参谋部。正如上文所述,反邪教协会人才济济,智力雄厚,群英汇集,思想激荡,这种优势使得反邪教协会能为党和政府集思广益,献计献策,提出防范和治理邪教的意见、建议,以及战略方案和决策依据等,起到参谋和顾问的作用。
(七)反邪教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各界反邪教人士和群众的纽带桥梁。党在许多文件和重要会议的报告中指出:工、青、妇、科协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历来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反邪教协会也正是这样的群众团体,发挥纽带桥梁作用是协会的天职。通过下情上传,上情下达,沟通并增进党和政府与各界反邪教人士和群众的密切联系。
(八)反邪教协会是与国际同类民间组织交流和合作的主要代表。反对邪教是世界各国的共同任务。许多国家除了政府有打击邪教的专门机构外,在民间也有各种反对邪教,关爱受邪教毒害民众的民间组织。加强国际民间的交流和合作,加入有关国际组织,使中国的民间反邪教组织,取得应有的地位,更有利地开展反邪教斗争,这是我们要积极争取的,而只有中国反邪教协会或中国关爱协会才能担当此任。
(九)反邪教协会是邪教易感人群的关爱驿站。百姓中那些相信鬼神、迷信神功;性格孤僻、感情受挫;思想空虚、心理失衡;独著其行、寻求解脱;幻想成仙成佛、笃信人生轮回,渴望祛病强身、追求绝对永恒等等具有心理缺陷,精神障碍的人群,容易遭受邪教“病毒”的感染,并且“得病”而大多不能自拔。反邪教协会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亲情关爱这部分弱势群体,通过各种宣传,各种工作,各种方法,真诚帮助这部分人群在人生的道路上拨开迷雾,跳出苦海,绕过陷阱,回归社会,幸福向前。
(十)反邪教协会是国家反邪教机制的重要环节。邪教犹如瘟疫,一旦大面积流传和爆发,局面将难以控制。因此,国家构筑防范、治理邪教和反邪教应急系统是非常必要的。群众优势使反邪教协会能够构建群众宣传网络、群众监视网络、群众预警网络等,而成为国家反邪教机制中的重要一环。
(十一)反邪教协会是感化邪教痴迷者的辅助军。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教育转化,是一项非常艰巨、非常细致、非常复杂的工作,除了政府专门机构外,需要单位、社区、乡镇等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做好。做好“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又是一门科学性极强的学问。反邪教协会具有人才、知识等各种优势,可以组织成立帮教团、讲师团等形式的帮教队伍,配合和辅助政府专门机构做好“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工作。
(十二)反邪教协会是反邪教信息传递的宽带网。反邪教协会的成员来自社会方方面面,有广泛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便利。哪里有什么情况,群众对反邪教有什么反映,各地开展了哪些反邪教的工作和活动,上级部门有什么要求和精神,都能通过反邪教协会的网站或其他方式,进行传递。
(十三)反邪教协会是了解收集邪教动态的情报站。在反邪教斗争中,情报工作十分重要,“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特别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遭到打击,转入地下活动后,对于防范和侦破“法轮功”的各种破坏捣乱活动,对于防止突发的恶性事件等,情报工作尤为重要。做好情报工作,除政府专业部门外,利用业余的队伍,即群众组织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反邪教协会利用广泛联系群众、各界人士和其他民间团体的特长,只要主动有心去搜集、分析、研究一些材料,就能从平常的信息中,获得带有趋向性、预警性甚至内幕性的情报,提供给有关部门。
(十四)反邪教协会是锻炼和培养反邪教骨干的大熔炉。反对“法轮功”等邪教斗争需要一批不怕邪、不怕鬼,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立场坚定的斗士,反邪教协会就是锻炼和培养反邪教骨干的一所学校和一个战场。通过协会的培训,通过工作的锻炼和斗争的洗礼,反邪教协会的成员会变得立场更坚定、斗争更坚决,成为不怕“法轮功”的威胁,不怕李洪志一伙编织的“罪人录”和进行追查的反邪教坚强战士。
(十五)反邪教协会是发展反邪教基层组织的播种机。从中国来看,许多邪教发源于下层,发展于农村,信徒来源于百姓。因此,组织基层反邪教队伍是必需的。反邪教协会除了按行政区域成立外,在学校、企业、医院、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根据当地具体情况,也应建立反邪教的各种群众性的组织,成为防范邪教孳生和蔓延的有效机制的组成部分。“曲突徒薪”,各地反邪教协会要促进基层反邪教群众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十六)反邪教协会是维护反邪教人士合法权益的维权所。严峻的政治斗争,使得参加到这场斗争的同志必须立场坚定,斗志昂扬,坚持原则,维护真理。这就很可能遭到“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的攻击、诬蔑和陷害等,也可能会遭到来自内部的作难、贬损和打击报复等。发生这种情况,反邪教协会应该挺身而出,义不容辞地保护自己的战士,为其伸张正义,维护其合法权益,使他们真正体验到“家”的温暖,组织的爱护。
(十七)反邪教协会是防范和处理邪教的助手。反邪教协会是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的助手。她以民间群团的身份和面貌出现在社会上和国际上,当有些场合,有些事情,或有些紧急事态发生的时候,政府不宜出面,可以由反邪教协会走上第一线去做工作,去处理事件,去解决问题。近几年中国反邪教协会每年都派出代表团,在联合国人权大会期间到日内瓦,在会场外与“法轮功”分子的捣乱展开面对面的斗争,挫败了“法轮功”的种种阴谋,有效地配合了我国主体外交,为祖国赢得了荣誉。解决了以往未能解决的问题,遏制住了“法轮功”在国际舞台上向我们的恣肆进攻。
(十八)反邪教协会是社会捐赠的受理点。开展与邪教的斗争,关爱受邪教毒害的人们,需要全社会的帮助。社会各界也会伸出援助之手,支持反邪教的工作和活动。接受社会的捐赠并管理好、使用好这些资产,是协会章程所规定的,必须做好这项工作,让社会资助用到该用的地方。
由上可见,反邪教协会有很多特点,很大作用,是一个很特殊的协会,很重要的协会。认识、挖掘和发挥这些特点和作用,就能使反邪教协会释放出潜在的和充足的能量,为反邪教斗争作出应有的贡献。那些认为反邪教协会“作用不大”、“无足轻重”、“可有可无”,甚至是“没有必要”的论调,将淹没在反邪教协会工作和活动缤纷多彩、切实有效、影响深远的展现中。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