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
现在,无论在自然科学,还是在人文社科领域,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个名词,叫做“工程”。水利工程、海洋工程、航空航天工程,还有我们耳熟能详的的211工程、985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等等。这些事物,乍听听来非常宏大,甚至有些遥不可及。但是果真如此吗?古语说啊,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合抱之木,生于毫末。这些伟大的工程,其实也都是从点滴、基础一步步垒积起来的。比如说,现阶段我们的中心工作是全面脱贫攻坚和全面从严治党。说起来呢,好像无从下手,实际上大家还是有章可循和做得有声有色。许多看似遥远的东西,实际上都在我们身边,建设在我们的日常。脱贫上,我们追求着“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和三率一度”;党建上,我们执行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被提上日程,民主生活会、学习讨论会作为大家剖析自身、交流思想、砥砺奋进的场合。总而言之,事物的宏大和艰巨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有一颗沉潜的心灵,一双勤劳的双手和一双前行的双脚。
二、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全体人民,法治国家的建设依靠全体人民。
应当说,这样的一句话语,大家听得是比较多的。考虑到公权相较于私权的优势和强势。无论在党政机关,还是在学界探讨,我们会重点强调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治国,从严治吏。毫无疑问,我们保持这样的基调是正确的。然而,我们不应当忽略另外一种现象,就是政府守法,而部分民众不守法。大家也可能会看到,网上报道说,司机掌掴交警,乘客殴打工作人员等。在乡村,不守法者既有普通的朴素的人民大众,实际上也不排除一些宗族势力的抬头。现今,在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稳定至为重要的情况下,政府有时是非常被动和公信力削弱的。所以,普法宣传,法治理念的树立是很重要的。深层次讲,基层的权力是需要适度加强的。
三、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西方古典经济学曾提出“经济人”假设,即每个人都有着理性的目标设计,以此追寻着物质补偿的最大化。可以说,利益是人类行为的一切动力。应当说,只要目的合理,手段正当,追求合法利益是无可厚非,也是无可指摘的。我担任着村子里的第一书记,会经常接到有关民众的电话或询问,发现让人民群众或面有愠色或义愤填膺的大多是与他们的利益有关,比如说,山林补贴、粮食补贴没有到位;高龄补助金额多少及何时发放,为什么我的低保资格被取消,为何我没有被纳入到贫困户行列等等。就扶贫而言,贫困户的满意度是非常高的,但非贫困户就有很大意见。为何?因为严格说来,资金的来源最终依赖于全体民众,而资金的使用却是贫困户群体。还有的就是有些贫困户的贫穷原因不能服众。一句话,当致贫的原因不能为人所信服时,扶贫也就变得不能服众。对待人民利益,我们如何来做?第一点,官不与民争利,即如优秀的共产主义战士廖俊波所说的那样,赚钱的事情,让企业做,让民众做;不赚钱的事情让政府做。在私权面前,公权应当保持谦卑的态度,谦抑的姿态,防止它挣脱制度的牢笼,出来伤人;第二点,公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切实的保护,尽心呵护私权,而不应被他物干扰。《孟子·滕文公上》讲,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财产,对国家建设,公民自身发展都重要异常。
综上言之,事情的做成是从小事做起,从基础做起,久久为功,方成大好风景;法治国家的建设,从政府做起,因为“子帅依法,孰敢不法?”当然,我们更不应该忘记的是,民众也是、更是应当懂法、守法、用法的主体,用法律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用法律来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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