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2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以及29日针对李洪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缉令》为标志,中国政府依法作出了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决定。中国政府依法治理邪教问题,对于法轮功邪教组织依法予以取缔, 是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受骗上当的练习者,依法惩处少数违法犯罪分子;是我国政府为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合法和必要措施。大量事实证明,法轮功是一个冒用气功、宗教乃至科学名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邪教组织和反动政治组织。
——法轮功教主李洪志其人其事
邪教与宗教虽只一字之差,但是却有着很大的差别,两者崇拜的对象不同就是区别之一。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是特定的神,是固定不变的,不是活生生的人。邪教崇拜的对象则是教主本人,是活生生的人。邪教头目总是冒用自己是神的替身、代表,并鼓吹自己有着超常、特异的能力,从而达到对成员的精神控制。如基督教的崇拜对象是上帝,而法轮功的崇拜对象是教主李洪志。
法轮功教主李洪志向大法弟子和世人介绍自身时这样大言不惭地说:“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功力达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
李洪志神话自己,其目的之一就是欺世骗人,攫取不义之财。其在创立法轮功之初,就疯狂办培训班,狂赚几百万,仅卖假佛像一项,按每幅5元、每个弟子1幅算,至少能卖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更有甚者,李洪志在全国各地开办法轮功培训班的时候,弟子若要与李洪志合影留念,都要收费,每次合影明码标价是每人50元。李洪志还以“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名义组织出版的各种书籍及物品总达1.35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4229万余元!李洪志利用一切机会敛财,挣了个盆满钵盈,据不完全统计李洪志通过各种手段在境内敛财1.39亿元以上。李洪志用压榨和剥削信徒的不义之财在美国购置了多处房产,据《李洪志家族在美国有7处房产价值544万美元》所载,李洪志名下房产5处,妻子、妹夫名下各有房产1处。其中在美国的新泽西州米德塞克斯县南部伦克镇饮水溪路 27号房产是一幢双层、带泳池的花园洋房。房屋面积4297平方英尺,加上花园、泳池等的总占地面积达43560平方英尺,其豪华程度堪比皇宫。
——法轮功的理论学说
宗教宣扬为世人公认的伦理道德,还具有引导人、教化人抑恶扬善,以和为贵,安分守己、多做善事,热爱生活,珍惜生命。而邪教则是披着宗教的外衣,以健身祛病为名,蒙骗群众,聚众闹事,骗取钱财,制造混乱,编造一些歪理邪说控制人们的精神,致使信徒轻视生命,厌恶社会。并借用末日论等邪说制造社会恐慌,控制信徒。蛊惑煽动成员仇视社会、危害社会,甚至带有政治野心。
如基督教提倡包容、进步精神。敬仰并感恩基督(指对基督教创始人耶稣基督进行感恩,他为拯救人类的罪恶而死),基督教号召自由、民主、仁义、义气与道义。消除内心的不良欲望,对犯下的过错和自身的罪恶进行忏悔,净化心灵。而法轮功则编造了一系列歪理邪说,向修炼者进行灌输。如“消业祛病”说(生老病死是“业力”回报,不能求医吃药)、“地狱除名”说、“法身保护”说、“圆满”说、极力宣传“末世论”,说什么地球要爆炸,人类要毁灭,陷人于惶惶终日的“末日来临说”,只有教主能拯救人类,度人上天、......等等。法轮功的歪理邪说略举一二,可见一斑。
生老病死是人类繁衍发展的自然法则。新陈代谢,有生就有死,这是客观规律。而法轮功在《转法轮》中称,人生病的根本原因是“业力”。常人有各种不好的心,就会得到一种黑色物质——“业力”。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魔难。只要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就能“消业”。
法轮功不仅鼓吹有病不用去医院打针吃药,还教唆弟子放弃对生命的执着。李洪志《美国第一次讲法》就抛出“圆满”说:“你只要能够修炼,我给你安排的这条路最后都是圆满”。李洪志在2000年8月12日《去掉最后的执著》(经文)中说:“圆满了就是光焰无际的神、佛、道,具有一切佛法神通的神的伟大形象,是人相无存的。李洪志在《欧洲法会讲法》说:“我也想在你们圆满的时候给人类带来一个壮举。我是这样想啊,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的,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这样会造成一种历史上从来没有的辉煌,给人留下一个深刻的教训。
最吸引眼球的是法轮功 宣扬其是拯救人类社会的“唯一大法”,吹嘘“法轮大法”“是最精深的,它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是从粒子、分子到宇宙,从更小至更大,一切奥秘的洞见,无所不包,无所遗漏。它是宇宙特性‘真、善、忍’在不同层次的不同的论述。”
不难看出,法轮功的歪理邪说都荒谬之极、可笑之至,都经不起理性的质问和实践的检验。
——法轮功的危害
法轮功就是冒用宗教名义建立起来的邪教组织。李洪志盗用佛教“法轮”以为其名号,窃取佛祖诞辰以作其“生日”,篡改佛教术语名称以充其邪说。“法轮功”根本就不是佛法,只是一种打着佛法的名义,剽窃、篡改佛教的名词术语,利用佛教的影响以蛊惑人心,达到其不可告人目的的附佛外道而已。
从法轮功危害社会实例中不难看出,其危害可以说是罄竹难书,残害生命,侵犯人权;骗取钱财,精神控制;破坏生产,扰乱社会……。
法轮功通过欺骗、暗示、造谣、恐吓等卑劣手段,大肆散布“末世论”、“消业论”、“圆满论”、“放弃对生命的执着”、“上天国”、“地狱除名”等谬论愚弄信众,搞教主崇拜,使许多练习者上当受骗,走火入魔。一大批“法轮功”痴迷者因拒医拒药而死亡,甚至自残、自杀以至杀人害命。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仅因为练习法轮功有病不治或自杀死亡的就有2200多人,其中包括众多法轮功的高层骨干。翻开法轮功骨干死亡名录,一连串数字让人触目惊心,自2005年至今,法轮功骨干人员已知死亡40多人,年均死亡近4人。这些法轮功的股肱之臣,大多是英年早逝,比如,韩振国、李大勇、李继光、林逸明等都是典型代表。
受法轮功歪理邪说的蛊惑,大法弟子为追求所谓的圆满,而放弃了人间的一切(包括人体)执着,泯灭人性、抛弃亲情、践踏法律,甚至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采取自焚、跳楼等种种极端手段,铤而走险,造成了一幕幕人间的悲剧。2001年天安门“1•23自焚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2001年农历除夕,7名来自河南省开封市的“法轮功”痴迷者在李洪志妖言的蛊惑下,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点火自焚,两人被及时发现制止,一人当场被烧死,4人严重灼伤,面目全非。这就是震惊中外的“1·23”天安门自焚事件。
除了散布各种歪理邪说,法轮功还制造各种事端,围攻新闻单位,骚扰党政机关,……等破坏社会稳定的严重罪行。从1998年以来,法轮功以“上访”的名义,以“静坐”的方式,组织策划、指挥了法轮功练习者冲击新闻单位,骚扰党政机关,甚至组织大规模的非法聚集活动,向党和政府示威施压。据统计,法轮功组织在全国各地策划组织指挥了几百次围攻事件,直至围攻中南海(1999年4月25日,在李洪志的阴谋策动下,1万多名法轮功练习者聚集北京中南海周围,制造了“4·25”非法聚集事件)。
法轮功是社会的毒瘤, 不论如何伪装,其本质是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我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很及时、很必要,顺民意、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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