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是一个动态并发展着的概念,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不同时代,都有着各自不同的表述。目前,西方国家对“邪教”的认定,是指那些极端、狂热且对社会具有潜在危害性的“膜拜团体”,而我国对“邪教”的认定,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尽管世界各国在对“邪教”界定上的文字表述有所不同,但其根本实质却是大同小异,阐述了邪教的基本特征。笔者对邪教基本特征作了初步分析,以供大家参考。
——聚敛钱财是邪教组织的共同嗜好。邪教教主们几乎都有着寒酸的生活经历,抱有一个不甘贫穷的共同心理,且自己又无法在短时间内通过合法的途径改变命运而拥有更多的钱财,于是便想到了创立邪教组织,并利用它去骗取钱财,这就成了邪教组织的共同嗜好。它们为了追求金钱,不惜以各种名义手段将信徒的财产据为己有。它们不断变换各种花样,巧立各种名目,通过拜师收费、奉献捐款、天价培训、治病消灾、兜售法器、音像书刊、商业投资等手段,疯狂套取信徒钱物,直至信徒倾家荡产、损失惨重,以获取金钱最大化。
“全能神”邪教组织要求信徒全心爱“女基督”,将金钱和财物全部都奉献给她,说是“奉献”得越多,得到的“平安”、“恩典”就越多。“法轮功”先后印制了大量的书籍、音像制品等,然后兜售给“大法弟子”,使李洪志及“法轮功”非法获利数千万。邪教组织总会绞尽脑汁,以歪理邪说蛊惑人心、蒙骗信徒,极尽坑蒙拐骗之能事,以种种手段实行对信徒的精神控制,为的是尽可能地摄取信徒的钱财。
——参与政治是邪教组织的最终目的。当邪教组织发展壮大到一定规模之后,就会图谋参与政治,觊觎国家政权,于是与境外敌对势力进行勾联,并与之建立合作或雇佣关系,浅踏自己国家的法律,对抗自己国家的权力机关,抹黑自己国家的形象,妄图成为合法组织,图谋参与自己国家的政治。邪教组织利用人数多、分布地域广等客观因素,整合利用各种资源,诱骗教徒信众发动非法集会、聚众示威、散发传单等活动,以图制造社会影响,煽动民众情绪,获取社会认同。在被受到打击和取缔之后,邪教高层人员往往会被敌对势力接应而逃到国外,与境外敌对势力的勾联在一起,继续发布反政府言论,组织反政府活动。
“法轮功”邪教组织被依法取缔后,李洪志及其骨干逃往境外,与台独、藏独等敌对势力勾结在一起,一直充当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反华政治工具,凭空捏造“九评”、“活摘”等一系列闹剧,幕后策划“讲真相”等反华活动,像跳梁小丑一样上蹿下跳,企图抹黑中国党和政府的国际形象,其目的就是想要使“法轮功”邪教组织合法化,企图参与国家政治,但注定不会得逞的。
——残害生命是邪教组织的共同特征。邪教组织通过各种方式给信徒戴上精神枷锁,或命令,或劝诱,或怂恿信徒按其“指示”行事,一步步将其洗脑,变成“扯线木偶”。由于邪教组织的恶意误导,让信徒自小习得的道德观念扭曲而被疯狂的邪教理论所取代,从而抛弃家庭、仇视社会、憎恨家人,从思想上切断了他们的后路,完全依赖邪教组织存活,绝对按照邪教教主“指示”行事,惟邪教教主之命是从,进而干出残害生命之事。从近年来发生的各类邪教案件来看,信仰邪教的人是没有好结果的,被骗财、骗色的人司空见惯,被精神控制走向极端的人大有人在,残害无辜生命的事也时有发生。
2014年5月28日21时许,为宣扬邪教、发展成员的张帆、张立冬等6名“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在山东招远市罗峰路麦当劳快餐厅内向就餐人员索要电话号码,遭被害人吴某某拒绝后,就认定被害者是“恶魔”,将其活活打死,酿成血淋淋的惨剧。
——精神控制是邪教组织的惯用模式。邪教组织创建初期,往往对宗教经文断章取义,曲解内涵,抓住其中只言片语,当作是邪教教义之精髓,崇拜之榜样。或假借“气功”、“灵修”等幌子,打着治病救人、祈福消灾的旗号,以暂时性的身体愉悦和“心神安宁”为引诱,骗取他人加入邪教组织。加入不明真相的人加入邪教组织后,邪教组织就会通过剽窃而来的“教义”,表面崇尚“真、善、忍”,标榜“日行一善”、“关爱他人”,对信徒进行强制洗脑,进而实施精神控制,迫使信徒产生过度依赖感,甚至排斥家庭、远离亲情、厌恶社会。
“法轮功”邪教组织借助于东方宗教的“冥想”训练来改造信徒的心灵结构,使其在表面上的深度心灵宁静中体验到各种幻想,让信徒在幻觉中获得强烈的满足感和愉悦感,其意识检测功能几乎完全丧失,整个人处于一种自我催眠状态。李洪志所宣称的邪教教义就可以直接灌输到信徒的无意识之中,并因此迅速形成坚定而执着的信念。李洪志散布的“末世论”、“宿命论”、“开天目”、“放弃对生命的执着”、“求圆满”、“上天国”等谬论,使许多信徒上当受骗、走火入魔,从而在精神上牢牢地控制住信徒。
——金蝉脱壳是邪教组织的变异特质。邪教与宗教的区别就在于赚取“信仰”的目的不具备纯良性,邪教组织是以满足少数人的利益和欲望为驱动的极权组织,同时邪教组织还具备易生难灭、死灰复燃的特征。一些邪教组织高层人员在利益的驱使下,或在原邪教组织被取缔瓦解之后,其邪教组织高层人员就会通过改头换面成立新的变异邪教组织,尽力规避打击处理,为自身利益和组织苟延残喘赢得生存空间,但其特征与原邪教组织源出一脉。
1987年加入“呼喊派”邪教组织的骨干成员赵维山,在掌握了冒用宗教名义行骗的伎俩后,自封为“能力王”,于1989年在黑龙江省阿城市非法建立了“永源教会”1991年,“永源教会”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取缔后,赵维山流窜到河南、山东等地继续行骗,并将与其姘居的杨向彬神化为全能的“女基督”,自封为“大祭司”,形成了以杨向彬为膜拜对象、自己为教主的“全能神”组织。
——神化教主是邪教组织的必然做法。邪教组织几乎无一例外都会神化活的教主、大搞教主崇拜,将教主吹嘘为“上帝”,或为“耶稣再世”,或为“弥勒佛转世临凡”,甚至超过已往诸神,把教主神化为拯救人类、普度众生的“超人”,扮演起世界创造者、主宰者和救世主的角色,宣扬所谓的种种特异功能,其目的就是迷惑信徒,让信徒对教主绝对忠诚和崇拜。
大卫教教主考雷什自称为“耶稣基督转世”,降临人间揭示圣经新约《启示录》中所述神的七封书卷的秘密;太阳圣殿教教主茹雷自称“耶稣降世”,其追随者自称“耶稣的仆人”;“血水圣灵”教主左坤自称“先知”,代表“至高神来执掌王权”,是“神在地上的君”,宣称要“推翻人的国,建立神的国”,还让信徒称其为“老爸”;“法轮功”教主李洪志自称“宇宙主佛”、“释伽牟尼转世”,具有“隐身”、“定物”、“穿墙”等大神通,宣称“没有我就没有宇宙的存在”;被立教教主吴扬明自称“耶稣再世”,受耶稣之托救世,叫“被立王”。他们都吹嘘自己集神权与教权于一身,拥有各种各样的特异功能,散布歪理邪说和谣言,威胁恐吓群众,引诱信徒消极厌世,进而不断利用教主地位施展敛财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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